11月24日15:45,一輛冀F牌照的黃牌貨車在雄縣站北口上道時,發(fā)卡系統(tǒng)提示該車存在逃費行為,逃費金額為447.92元。當班班長看到后,為避免車道擁堵,防止司機沖卡,將車輛ETC卡暫時保留,并告知司機該車存在逃費記錄,示意將車輛先停在入口廣場安全位置,回來補繳通行費。
在溝通過程中,該車司機態(tài)度強硬,拒不承認逃費行為,一味強調(diào)收費站耽誤了他的時間。面對司機的蠻橫態(tài)度,班長始終保持耐心,利用部級平臺追繳軟件詳細查詢了逃費信息,如實告知司機欠費原因。但司機并不認可,甚至自行撥打了“110”,民警到來了解情況后,認為逃費事實認定清楚,勸解司機不要無理取鬧,應(yīng)按規(guī)定補繳通行費。同時雄縣站值班站長也到達收費現(xiàn)場,耐心聽取了司機的理由,再次向其解釋了欠費原因、欠費地點,并表示追繳逃漏費是收費站的責任,按規(guī)定繳納通行費是每個駕駛?cè)说牧x務(wù),在收費站人員和民警的一致解釋和勸說下,司機終于承認逃費行為,自愿補繳了通行費。
雄縣站 王敬哲